温江中学实验学校学生自行车停放管理办法
1、 凡骑车上学的学生均属本《办法》管理对象。
2、 要求停放自行车的,在开学第一周提出申请,有班主任作好登记。然后统一把申请名单上交德育处。
3、 自行车必须停放在学生处划定的所在年级规定区域内,做到停放整齐、有序。
4、为确保自行车的安全, 自行车停放后离开前必须上锁。如车未锁或放学后过于延长时间,则酌情给予处罚。
5、不得在校内外非停车区域停放自行车,不得在校门口和校外停放自行车,不得擅自把自行车停放在其他年级自行车停放区域。
6、校内自行车一律推行,校内不得骑、滑行自行车。
7、 上课时间不得私自去停车区域,不得私自动用他人自行车。
8、校外骑车须遵守交通规则,不骑“三无”车、快车,不攀肩,不骑车带人,不追逐打闹。
9、放学后应及时骑车回家,自行车不能停放在车棚。
10、服从车辆管理老师管理,对违反停车和骑车规定的,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。
温江中学实验学校德育处
2014-8-27